泰康人寿云南保山中心支公司因虚假承保等 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9万元
12月28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保山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保山中心支公司因虚假承保;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9万元。
时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保山施甸支公司经理的甘瑞琦,对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保山中心支公司虚假承保事项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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